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2077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40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06 |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勉县过境段方案调整初步设计的请示》(陕公路字〔2016〕20号)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均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事项的函》(陕发改基础〔2015〕1268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后的路线方案,现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调整段路线方案起于勉县新街子镇六一村(K26+455),与原批复线位分离,止于武侯镇水磨湾西(K55+705),起、终点与108国道相接和原批复一致。调整段路线长26.23公里,比原批复路线长度缩短3.26里,调整后的本项目路线全长52.74公里。
(二)全线技术标准仍按原初设批复(陕交函〔2012〕104号)文执行。
二、路线
调整段路线方案在起点新街子镇六一村与原批复线位分离,沿既有108国道改建至联丰村后离开旧路,利用规划黄岗四路向南设新线跨汉江,经温泉镇、江湾,设定军互通式立交与西汉高速公路勉县立交连接线交叉,再经陈家沟向西沿定军山北麓至武侯墓南侧,转向西接入原批复线位,跨阳安铁路及汉江后,止于武侯镇水磨湾西。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符合工可研调整批复要求,原则同意调整段的路线方案。
三、路基
原则同意调整段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参数和一般路基采用的设计原则,中央分隔带隔离设施采用植物防眩方案。
(一)下阶段应加强沿线滑坡、滑塌等不良地质,湿软地基、膨胀土等特殊路基的地质勘察工作,补充完善治理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做好路基综合排水系统设计,避免与农田灌溉系统的相互干扰。
(二)原则同意新建段路面面层结构厚度12厘米;即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下阶段应加强K26+455~K34+046旧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的充分利用,结合实测、设计弯沉值,合理确定路面基层、底基层结构厚度,进一步明确水泥混凝土碎石化及施工工艺、工序等技术指标要求。
四、桥梁工程
原则同意调整后全线设桥梁2578米/20座(全幅,下同),其中大桥2375米/9座、中桥121米/2座、小桥83/9座。桥梁较原批复减少907米/3座。
(一)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跨径采用20、25、3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肋式台、扶壁台、桩基础。下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和水文资料等,优化桥梁长度和结构尺寸,补充排水设计,完善墩台防护。
(二)下阶段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补充完善K36+406、K55+410两处跨越汉江桥梁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有关部门批复,跨越黄沙河、漾家河、南大沟水库等桥梁应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交叉工程
原则同意交叉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后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3处,天桥1处,通道3处,平面交叉68处。
(一)原则同意定军互通式立交采用半苜蓿叶方案,主线上跨勉县立交连接线。下阶段应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立交匝道变速车道设计,加减速车道长度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二)原则同意K15+158、K55+410上跨阳安铁路,K47+342上跨高江路三级公路的分离式立交方案。下阶段应加强与铁路、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完善设计及施工相关协议。
(三)原则同意全线与等级路交叉33处,与乡村路交叉35处。下阶段应结合路网规划,进一步归并平交路口,加强交通导流岛渠化设计,完善交通标志及安全设施。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全线设管理所、养护工区、收费站各1处,其中管理所和养护工区合并设置。下阶段应结合设置位置条件和实际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建筑规模。
七、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制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及我省有关补充规定。经审查,调整后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039,249,332元,较原批复概算减少102,749,255元。
本项目与定汉线汉中至陕川界项目汉中西连接线共线问题仍按原初设批复(陕交函〔2012〕104号)文执行。
八、其他
请你局据此批复,督促建设单位完成与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农业等管理部门的相关协议及手续办理,优化设计方案、尽快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时审查并批复。本项目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国道改扩建典型示范工程,请认真贯彻执行部典型示范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我省有关文件,督促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做好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
附件: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调整初步设计概
算审批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6日
附件
108国道汉中至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调整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项目 |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 原批复概算(元) | 调整后概算(元) |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 919,693,572 | 830,898,910 |
一 | 临时工程 | 12,934,080 | 8,678,017 |
二 | 路基工程 | 207,223,419 | 177,855,901 |
三 | 路面工程 | 256,741,136 | 237,429,602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283,225,366 | 198,919,365 |
五 | 交叉工程 | 29,010,443 | 72,848,638 |
七 |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 77,185,614 | 79,386,381 |
八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9,207,488 | 11,614,979 |
九 | 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 | 44,166,026 | 44,166,027 |
| 第二部分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 16,181,493 | 14,276,071 |
一 | 机电设备购置费 | 12,355,389 | 10,488,092 |
二 | 房建设备购置费 | 3,172,000 | 3,172,000 |
三 | 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 | 654,103 | 615,979 |
|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62,365,791 | 252,354,657 |
一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175,889,243 | 165,196,642 |
二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36,375,625 | 33,227,541 |
三 | 研究试验费 | 1,000,000 | 0 |
四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9,319,016 | 38,431,784 |
五 | 专项评价(估)费 | 4,816,172 | 3,785,560 |
八 | 联合试运转费 | 457,223 | 412,826 |
九 | 生产人员培训费 | 160,000 | 195,200 |
十一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14,348,513 | 11,105,104 |
|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 1,198,240,856 | 1,097,529,638 |
| 预备费 | 58,972,657 | 54,149,267 |
| 新增加费用项目(不作预备费基数) | 7,268,742 | 10,054,095 |
1 | 交通组织及管理费 | 2,409,564 | 4,177,218 |
2 | 文物普探费 | 1,889,680 | 1,726,719 |
3 | 文物重点勘探费 | 809,863 | 740,023 |
4 | 水土流失补偿费及防治费 | 2,159,635 | 3,410,135 |
5 | 铁路干扰及协调费 | 0 | 0 |
| 概算总金额 | 1,264,482,255 | 1,161,733,000 |
| 扣减连接线共线部分 | 122,483,668 | 122,483,668 |
| 公路基本造价 | 1,141,998,587 | 1,039,249,332 |